廢液晶顯示器處理再利用技術評估與輔導推廣計畫

計畫名稱:廢液晶顯示器處理再利用技術評估與輔導推廣計畫

計畫編號:EPA-92-HA15-03-A061

委託機構: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研究人員:邱文琳、伍中流

計畫期程:民國92年3月11日起民國92年12月31日止 

關鍵字:液晶顯示器、回收處理體系、效能評估、法規

摘要

我國自民國八十六年底開始公告回收廢筆記型電腦以來,因缺乏適當之廢液晶顯示器處理技術與回收管理制度,因此各處理廠從筆記型電腦所拆解之廢液晶顯示器均暫存,仍有待進一步之處理、再利用。再者,由於近年來液晶顯示器研發、生產技術不斷突破,以致液晶顯示器應用產品(如液晶監視器、液晶電視等)消費量快速成長,尤其搭配個人電腦的液晶監視器市場成長更為顯著。因此本計畫之研究,主要針對筆記型電腦與搭配個人電腦之液晶監視器經拆解處理後所衍生廢液晶顯示器之回收處理制度進行妥善規劃,為未來液晶顯示器大量廢棄後所可能衍生之環境問題預作準備,計畫目標為調查、分析液晶顯示器組成成分、國內外處理技術,並規劃國內廢液晶顯示器最適處理方案,以及依據本計畫研究檢討並修正現行法規、費率、稽核認證制度等配套措施,研究成果簡要說明如后:

一、產業現況與市場趨勢

根據本計畫之研究探討,台灣之液晶顯示器產業呈快速成長,並逐漸與日韓成為全球發展核心,但在上游技術、材料及設備方面仍有很大的發展空間。而依據相關產業調查機構之推估,預計全球液晶監視器銷售量於2003年將可達5,000萬台之規模,就台灣市場而言,預估2003年液晶監視器銷售量約為92萬台。按照本計畫中對廢液晶監視器報廢量之推估,預估至94年台灣廢液晶監視器報廢量約為11萬台,至95年約可達23萬台。

二、處理技術評析

1. 成分組成與分析

液晶監視器經拆解後,按其材料組成概分為金屬、塑膠、電路板、液晶玻璃與其他等五大類,其中金屬類約佔47.1%,主要成份為鐵、塑膠類約佔34.1%,以ABS及PC為主、電路板約佔6.4%、液晶玻璃面板約佔8.1%、其他類約佔4.3%,包含有電線、燈管、膠帶、絕緣墊片等,合計具資源回收價值者佔80%以上。

2. 有害性探討

在液晶顯示器中有害物質資料蒐集分析方面,對於液晶顯示器中所含液晶材料之有害性,各國均尚未明確認定其有害性,是以目前均以一般廢棄物處理;而冷陰極螢光燈管中由於含有重金屬汞,應視為有害廢棄物,需特別處理。

3. 國內外處理技術

至於國內外廢液晶玻璃處理技術之探討,目前日本發展以鋅精煉爐高溫處理廢玻璃面板之技術、德國VICOR公司開發低溫觸媒分解技術且已商業化運轉,國內則由工研院輔導傳統製磚廠開發以製程高溫處理廢玻璃面板之技術,可直接將處理後之玻璃資源化。

三、成本因子與管理制度探討

1. 成本因子分析

關於廢監視器回收處理成本因子之估算,本計畫按實際拆解結果推估,每台廢液晶監視器之資源化淨值為11.31元/台(指金屬、塑膠與IC板之資源化價值總計),廢棄物處理成本(指液晶玻璃面板與其他廢棄物之委外處理成本)則因液晶玻璃面板之有害認定與處理技術而有所不同,為每台0.62元至66.21元。因此其單位處理收益(資源化淨值-廢棄物處理成本)為每台10.69元至負54.90元,經參考環保署91年委辦計畫之調查結果,顯示在不考慮設備成本、廠房成本、土地成本、營運管理成本與其他管銷成本下,不管液晶玻璃面板採何種處理方式,CRT監視器之每台處理收益(11.50元/台)均較廢液晶監視器為高。

2. 管理制度規劃與檢討

在未來廢液晶監視器回收處理體系流程規劃方面,本計畫按現行環保署公告回收處理體系之架構,以節省整體運作成本為前提,初步規劃廢液晶監視器經拆解處理後,金屬與塑膠可直接資源化、電路板依現行規定方式處理、液晶玻璃則委由國內取得處理許可或再利用許可之機構處理,而燈管因其體積小、量少,需長期累積方可達處理之經濟規模,故建議目前暫存處置。

四、處理技術與管理制度之輔導推廣

本計畫亦完成一場廢液晶顯示器處理再利用技術座談會之規劃與舉辦,除就產業現況、處理技術、管理制度等發表三篇專題講演外,同時參訪國內廢液晶玻璃處理設施,會中並針對所有與會來賓所提之相關問題,進行處理技術及回收管理制度規劃之說明與輔導。

最後本計畫針對研究成果提出以下幾點建議:

1. 維持目前公告現況,以廢液晶監視器及筆記型電腦螢幕為目標,未來經評估分析後,再逐步擴展至其他含液晶顯示之資訊或家電物品。同時針對未來其他類型之平面顯示器(如PDP/LED/LCOS等),應即早因應,以探討其妥善處理技術。

2. 考量稽核認證作業時對主軸元件特性(如高價、不易仿冒、易於清點、獨特性等)之需求,建議液晶監視器之主軸元件應以完整背光模組及液晶玻璃面板作為稽核作業之認證標的。

3. 應藉由既有公告應回收物品與事業廢棄物處理體系之配合,以有效降低整體回收處理體系之運作成本。

4. 由於廢監視器可資源化比例甚高(超過80%),因此若民間已具有效之回收處理管道亦應予鼓勵,但須加強對處理過程中相關衍生廢棄物之管理和監督。

5. 由於電子電器產品功能整合為產品發展之趨勢,因此液晶顯示器產品歸屬家電產品或資訊產品之界線將日漸模糊,故應即早考量現行廢物品回收處理體系中家電類與資訊類整併之可能性,並進行審慎之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