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回收新增公告項目(資訊、通訊及其他類)評估與相關配套措施研擬及推動計畫

計畫名稱:資源回收新增公告項目(資訊、通訊及其他類)評估與相關配套措施研擬及推動計畫

計畫編號:EPA-92-HA15-03-A122

委託機構: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研究人員:林俊旭、蔡月蜜

計畫顧問:樊國恕 教授

計畫期程:民國92年4月30日起民國93年3月31日止 

關鍵字:資源回收、公告應回收廢棄物、分析層級程序

摘要

環保署為提升資訊等類別物品之妥善回收,特委辦此計畫以評估目前可再納入公告回收範圍之物品。本計畫首先調查先進國家如歐盟、瑞典、德國、韓國與日本目前資訊類物品回收體系現況。再以問卷調查一般消費者、繳費責任業者、回收處理機構對於十五項評估項目之回收意願、所持理由及其過去之報廢模式。此外,工作團隊亦於台北市南區垃圾分類場調查目前尚未公告之十五項評估項目的回收現況,並委託處理業者根據目前其處理廠內運作情形,以書面方式預估處理成本及資源化價值。再由處理廠協助拆解各項物品,分析其組成與材質。

基本資料調查完成後,以分析層級程序法(Analytic Hierarchy Process, AHP)進行評估,得到十五項受評估項目的應回收優先順序。之後針對前五項優先材質計算將來公告之後的合理費率,也因此調查相關費率因子,如生產量、進出口量與營業量等。上述工作完成後,工作團隊邀請委員至處理廠現勘試運轉情形,以瞭解受評估產品的處理流程、人工處理成本、市場流通體系等。而後召開五場說明會,蒐集責任業者、回收處理業者與環保局之意見與建議。最後於各項資料收集彙整後,也對後續法制作業制訂與相關配套措施提供參考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