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車回收清除處理體系研發三年計畫(子計畫三):廢車回收通路作業系統優選方案之研究(民國87年1月1日至89年12月31日)

一、 計畫名稱: 廢車回收清除處理體系研發三年計畫(子計畫三):廢車回收通路作業系統優選方案之研究

二、 委託機構: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三、 計畫期程: 民國87年1月1日至89年12月31日止

四、 研究人員: 林宏嶽、葉佳宗

五、 計畫顧問: 樊國恕

六、 計畫編號: MVRC87-A00001,EPA-88-FA21-03-1F3,EPA-89-HA31-03-H05

七、計畫經費:

八、 關 鍵 字: 資訊系統、廢車回收系統、拆解證明、二手零件、廢車相關廠商調查

九、 計畫摘要:

 

1. 計畫目的:

台灣地區機動車輛數目隨著國民所得提升,廢機動車輛也日益增加,其回收處理亦成為不容忽視之環保工作。本計畫以三年時間進行整個回收通路之通盤研究,分析廢車回收時,可能遭遇的窒礙之處,並提出可行的解決之道。本年度主要為應用分析決策工具,評析替代方案之優劣,並根據調查結果,以及蒐集先進國家廢車回收的處理現況,以作為國內未來可行策略擬定之依據。此外,並針對廢車管理資訊系統加以研究,以達成管理廢車各項資訊之目的,並針對過去提出之策略中較為可行之部份,予以細部分析,以使其能為執行之依據。

 

2. 計畫成果:

本年度主要之工作大項,可分成三部份說明,即為廢車流通量調查分析、廢車管理及決策支援系統之提升與整合,以及廢車拆解證明及相關改善策略之研提。首先,對於廢車回收通路中體制外廠商與保修廠等非體制內回收途徑,本年度委託公信單位,做進一步釐清,根據調查結果顯示,體制外拆解商平均回收的數目雖較體制內廠商少,但總數卻較多,因此其收受廢車總量,仍較體制內廠商為高,而保修廠經手廢車,估計應佔廢車總量二成至三成,其廢車後續處理方式,主要考量便利與否。因此欲提升廢車回收成效,應可向此方向著手。

其次,基於回收通路問題非常龐大,各單元間之從屬關係,橫向聯繫,亦是錯綜複雜,是以決策者、拆解商、以及民眾,對於與己身相關的資訊、統計報表等,往往無法即時且便利地取得。有鑑於此,廢汽機車管理及決策支援系統在第二年度中建立雛形,藉由界定各單元間的主從架構,以及所需的各項功能,在第二年度中,建立上述資訊系統。本年度則是擬將該系統經測試,對於功能不足與缺失處,進行改良,以提升系統,使其符合之需求,並整合拆解商物料管理系統,以期能為決策之裨益。

此外,八十九年度對上年度提出改善策略之一-「車輛牌照繳銷前,須先取得合格拆解證明」,就拆解證明所需修改、研提之法規加以說明,並對通路各單元可能產生之影響,並提出可能之因應措施,以供決策者參考。